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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百科

发布时间:2014-12-31        点击数:

 展览(exhibition),著作权法术语,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。展览会既是信息,通讯和娱乐的综合,也是唯一的在面对面沟通中充分挖掘五官感觉的营销媒介。二十世纪尽管出现高速的电子通讯方式,展览会,作为临时的市场,仍然是最专业、有效的销售工具。

  展览是一种特殊的流通媒介。从流通性质上讲,展览与批发、零售等流通媒介相同。通过展览,买主和卖主签约成交做成买卖。但是,展览也有其特殊性,有别于其他流通媒介。不论是外贸、商业,还是期货等,本身都是交换过程中的一个环节;不论是形式上(商业和贸易),还是意义(期货)上的常规交换,都要先买进商品,再卖出去。而展览则不是交换的中间环节,它只为卖主和买主提供环境,由买卖双方直接达成交换。在实业界和学术界,许多人把展览视做传播媒介。展览的两大性质是展示、宣传。政治、文化类的展览可以被划归为传播媒介。虽然经济贸易类展览也具有传播功能和作用,可以被用作传播媒介。但是就其根本作用和性质而言,经济贸易类展览是一种特殊的市场,是一种交换媒介,而不是传播媒介、应该指出的是,本书是专门研究企业参展实务的,这里的展览是特指贸易性质的展览。

 

  展览的性质

 

  展览是一种既有市场性也有展示性的经济交换形式。在古代,它曾在经济交流中起过重要的作用;在现代,它仍在很多方面发挥作用,包括宏观方面的经济、社会作用和微观方面的企业市场营销作用。展览是经济交换(流通)的一种形式,展览曾是人类经济交换的主渠道现在仍是重要渠道之一,展览会介入中国经济活动,在流通和信息领域充当重要角色,现已成为重要的商品市场、技术市场、信息市场和资金引进市场。

 

  展览的类型

 

  按性质分,可将展览分为贸易展览和消费展览。

 

  按内容分,可将展览分为综合展览和专业展览。

 

  按规模分,可将展览分为国际、国家、地区、地方展览、单个公司独家展览。

 

  按时间分,可将展览分为定期展览和不定期展览。

 

  按展览场地分,可将展览分为室内展览、室外展览、巡回展览、流动展览。

 

  展览的基本要素

 

  一是参展主体,即参展商;

 

  二是经营部门或机构,即组织者;

 

  三是展示场所,即展览馆或展览中心;

 

  四是展览服务商,如搭建商;

 

  五是参观展览的观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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